2005年10月19日,北京朝陽區潘家園舊貨市場外的閱報欄旁,進城務工青年薛全禮仔細地讀報上登載的《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他特別關注“依法保障進城務工人員的權益”“對農村學生免收雜費”等內容。
薛全禮來自河南東部農村。“看了這個(指建議),心里踏實多了。”薛全禮說。
從“十一五”規劃建議中,青年農民薛全禮讀出了希望,讀出了信心。
就業、社會保障、扶貧、教育、醫療、環保、安全……通篇貫穿科學發展觀這條紅線的“十一五”規劃建議,在明確實現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的同時,強調要實現“社會全面進步”。這是新一屆黨中央領導集體“以人為本”執政理念的具體體現。
更加注重社會全面進步
許多人注意到一個變化,“社會全面進步”與“實現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并列成為“十一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的目標。
從制定“八五”計劃時,黨中央開始把社會發展的內容納入其中。在此后的計劃體制改革歷史進程中,強調計劃的戰略性、宏觀性、指導性以及計劃指標的預測性成為重要的改進方向。
在中國經濟持續快速增長,綜合國力顯著增強的同時,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同人口、資源、環境壓力出現越來越大的矛盾。要解決這個矛盾,就必須走科學發展之路,更加注重統籌協調發展。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十一五”規劃建議進一步加大了社會發展的內容和要求。
發展改革委宏觀經濟研究院副院長王一鳴認為,“發展”不僅只等同于經濟增長,科學發展觀所定義發展的內涵應該是全面的發展。
“中國的發展已經不能僅僅局限于物質財富的增加,必須著眼于經濟和社會的協調發展,必須著眼于人的自身的發展。”王一鳴說。
“十一五”規劃建議描繪了造福百姓的藍圖:普及和鞏固九年義務教育,城鎮就業崗位持續增加,社會保障體系比較健全,貧困人口繼續減少;城鄉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質量普遍提高,價格總水平基本穩定,居住、交通、教育、文化、衛生和環境等方面的條件有較大改善;民主法制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取得新進展,社會治安和安全生產狀況進一步好轉,構建和諧社會取得新進步。
實現這個藍圖,要求我們在發展經濟的同時,更加注重社會全面進步,不斷加強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精神文明與和諧社會建設,提高社會現代文明程度,推動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這是基于科學發展觀這一指導發展的馬克思主義世界觀和方法論做出的規劃,也是適應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需要做出的科學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