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分存廢之爭
目前存在的一些不合理的加分項目和分值,“牽連”了公職人員考錄中的整個加分政策。
有學者認為,加分政策利大于弊,治理的方向應主要針對法外加分和加分操作層面的問題。武漢大學信息管理學院教師熊傳榮認為:“在《公務員法》范圍內,加分只要是公開的,就是公平的。”
熊傳榮開設的選修課“國家公務員制度”在武漢大學校內頗受歡迎。他認為,公務員招錄應遵循“公開、公平、競爭、擇優”八字方針,“如果加分政策在招考前已經通過政府公開,考生考前都已經知道此項政策,那就是公平的”。
也有不同意見。國家行政學院科研部主任許耀桐教授表示:“對于公務員考錄加分,坦率地說我不太贊成。公務員考試是一種職業競爭,職業競爭應該更加體現機會公平。”
他進一步解釋說,所謂機會公平就是指,在公務員考錄中,對任何人而言報名的門檻都很低,準入標準相同,并且在同一考試面前,起始分數平等。“公務員招錄就是職業競爭,職業競爭有自己的特點,單位招錄是為了把工作做好,要更考慮考生對崗位的適合程度,而不是其他背景因素。”
許耀桐認為,問題的關鍵不在于加分分值的大小,而在于是否應該加分。“不能說加20分就是不合理,加5分就合理。合理的分數該加就加,不合理的1分都不加。”
他表示,針對有工作經歷的考生,不一定需要采取加分的方式,也可以另外“照顧”,比如在試卷中,設置能體現工作經驗的題目,在面試中,也可以增加這方面的考查,在分數同等的情況下,可以對有工作經驗的考生優先錄用等。
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教授吳丕一直很關注加分政策的制訂與實施情況。他認為,公務員考試一旦加分,就容易出現造假的問題,并可能趨于泛濫。
在他看來,加分其實就是搞特殊化。“針對特殊人群可以用其他辦法進行照顧,而不一定要采取考試加分的方法,比如設置一些特殊的崗位進行另外招考。在考試層面上還是要讓考生平等。”吳丕說。
來源:中國青年報 編輯:馬原